“甲流患者”被當普通感冒治療醫院為“誤診”埋單十萬元
日期:2011-02-10 15:16:31
2009年12月16日,60歲的患者張海,因喉嚨疼痛到南京鐵心橋衛生院就醫,南京市胸科醫院一位副主任醫師吳某接診。張海做常規檢查后,醫生只是開了幾種藥物給患者口服治療。
第二天,張海仍感不適,咳嗽,流鼻涕。再次到衛生院,醫生只是讓他輸液治療,但病情不見好轉。到了21日下午,張海感覺全身無力,咳嗽加重。經醫院攝全胸片提示,兩肺炎癥,醫生會診診斷為重癥肺炎,隨后患者才轉到了南京市胸科醫院。胸科醫院確診其為甲流晚期,已錯過最佳救治時機,張海于2009年12月22日死亡。
死者家屬認為是院方誤診,耽誤了最佳救治時間,導致患者死亡,要求院方賠償90萬元,院方認為他們的治療是按程序治療,不存在耽誤,不承認有責任,只表示會相應給付撫慰金。死者家屬在二次要求無結果情況下,組織其家庭成員十幾名將衛生院大門堵住,討要說法,造成不良影響。
南京雨花臺區司法部門積極介入此事,經過了整整一年的努力,今年春節前夕,鐵心橋醫院和死者家屬達成一致意見,由醫院一次性賠償死者家屬人民幣十萬元整,至此,這起長達一年多的醫患糾紛得以圓滿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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